票据法
历年真题
属于票据行为的有()。
汇票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有()。
符合我国票据法中的本票特点的有()。
简述票据作为完全证券的特点。
简述票据行为文义解释原则。
简述票据时效中断效力。
简述一般转让背书的效力。
试述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恶意或者重大过失付款的情形。
案例:甲乙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乙将房屋出租给甲开饭店。甲签发一张支票给乙用于支付首期租金。乙将支票背书给丙学校作为设立贫困生奖学金的捐款。乙的邻居听说乙的房屋要开饭店,纷纷向有关部门投诉,有关部门以扰民和油烟破坏环境等理由,否定了乙将房屋开设饭店的方案。甲乙的租赁合同只得解除。丙学校向银行提示付款,银行以账户余额不足为由退票。丙学校向甲主张票据权利。问题:(1)甲乙的租赁合同解除后,支票是否有效?为什么?(2)甲能否拒绝向丙学校付款?为什么?
案例:利丰公司基于与华星公司的买卖合同关系,于2011年11月5日向华星公司交付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出票金额1000万元,出票人为利丰公司,承兑银行为HF银行BZ分行,收款人为华星公司,华星公司在背书栏进行了背书。2011年11月8日,华星公司将该承兑汇票退还给利丰公司。次日,利丰公司将票据交付给申某某委托其贴现,当日申某某付给利丰公司100万元贴现款,承诺第二天付清余款840万元,但一直未付。同年11月10日,汇票流转到杨某某手中,杨某某于同日将汇票交付给来冈公司,来冈公司于次日将汇票背书给信来公司,同日,信来公司向GD银行QD分行办理贴现,获得贴现款9525333.33元。票据背书转让情况:华星公司→来冈公司→信来公司→GD银行QD分行,同年11月16日,利丰公司向公安局报案,后又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依法判令来冈公司、信来公司、GD银行QD分行立即返还利丰公司银行承兑汇票或返还票款1000万元。利丰公司称来冈公司与利丰公司间没有任何交易关系,未向利丰公司支付任何对价,且属于恶意取得票据;来冈公司与信来公司之间属于全资母子公司关系,两者虚构交易,转让汇票系为向银行贴现套取银行资金。信来公司申请贴现时向GD银行QD分行提供虚假增值税专用发票及交易合同等文件,GD银行QD分行在办理贴现过程中,严重违反相关规章制度,未按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未尽必要的审查义务,属于有重大过失取得汇票。来冈公司,信来公司GD银行QD分行取得汇票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依法不享有票据权利,应当将汇票返还给利丰公司,若不能返还汇票则应返还票款1000万元。问题:(1)利丰公司认为来冈公司与自己没有交易关系,恶意取得票据,不享有票据权利,此观点是否成立?为什么?(2)利丰公司认为GD银行QD分行办理贴现违反主管机关规定,不能享有票据权利,此观点是否成立?为什么?(3)利丰公司要求被告返还票据或者票款,此请求是否有法律依据?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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