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拥有乙公司70%的股权。2020年至2021年甲、乙公司之间发生下列交易:
(1)2020年3月16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A商品,该批商品的成本400000元,售价500 000元(不考虑增值税),款项已经支付。截止2020年年末,乙公司所购A商品的60%尚未对外销售,年末A商品的可变现价值为220 000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80 000元。
(2)2021年4月5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B商品,该批商品的成本90 000元,售价100 000元(不考虑增值税),款项已经支付。截止2021年年末,乙公司所购A 商品、B 商品均全部对外销售。
要求:(1)编制2020年与内部存货交易有关的抵销分录;
(2)编制2021年与内部存货交易有关的抵销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