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21年利润表中利润总额为5 000 000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年初余额均为0,当年发生的有关交易和事项中,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存在差异的有:
(1)当年发生业务招待费1 000 000元,按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为600 000元,超过部分不允许税前扣除。
(2)当年取得的一项固定资产,会计上计提折旧150 000元,按税法规定应计提折旧300000元。
(3)当年发生广告费6 500 000元,按税法规定当年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为5 500 000元,超过部分准予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要求:(1)计算应交所得税:
(2)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3)计算所得税费用;
(4)编制与所得税相关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