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法
历年真题
甲公司长期委托乙公司代理进口机械设备。在乙公司如约完成代理进口A设备后,2011年11月1O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支票一张,以支付乙公司进口A设备的代理费用。同月19日,乙公司将支票向银行提示付款,因甲公司账户不足被退票。乙公司多次交涉未果,遂提起诉讼。甲公司答辨称,双方长期合作,经查对双方合同及往来账目,甲公司此前多付了款项,故代理进口A设备的费用无需再作支付。问:(1)甲公司2011年11月1O日签发的支票是否有效?(2)甲公司的抗辩是否有法律依据?(3)本案应作何判决?
甲公司与乙公司串通,假意订立合同。甲公司以该合同为依据,向A银行申请了银行承兑汇票。甲公司办妥汇票后交予乙公司。经朋友介绍,乙找到B市丙汽车服务公司的负责人丁,丁称自己能有办法从银行办到票据贴现,但乙公司在B市无账户,只能先把汇票转让给丙公司,然后以丙公司名义贴现,资金到账,丁一定负责划转给乙。乙同意,将汇票背书给丙。B市C银行接受了该汇票贴现申请,将近500万元贴现款打入丙的账户之同时,从中扣收了丙拖欠C银行的贷款300万元。汇票到期,C银行向A银行提示付款,被拒绝。交涉无果,C银行以A银行、甲、乙、丙为被告起诉,要求四被告对支付汇票金额承担连带责任。(1)有人认为,甲乙恶意串通损害A银行利益,构成无效民事行为,故本案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2)有人认为,乙与丙之间的汇票转让因其没有真实交易,违反票据法的规定而无效。(3)有人认为,C银行为了收回贷款而办理贴现,目的不正当。由于丙不享有票据权利,丙将票据贴现的行为也就无效。对上述意见一一评点,说说本案如何解决。
票据权利属于
引起票据关系发生的法律事实主要是
具有信用功能的票据是
甲为了支付买卖合同中的货款向乙签发支票,体现的是
我国调整票据关系的法律是
属于票据权利的是
一份商业承兑汇票出票日2016年9月5日,到期日2017年3月1日.如果持票人提示承兑,应当在
一份银行汇票出票日是2017年1月9日,其提示付款期应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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