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格吉勒图,男,1979年9月21日生,内蒙古人,原呼和浩特市毛纺厂职工。
就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呼格吉勒图犯故意杀人罪、流氓罪一案,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96年5月17日作出刑事判决,认定呼格吉勒图犯故意杀人罪、流氓罪,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宣判后,呼格吉勒图提出上诉。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于1996年6月5日作出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核准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呼格吉勒图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996年6月10日呼格吉勒图被执行死刑。
2005年,此案犯罪嫌疑人赵志红落网。
2014年11月20日,呼格吉勒图案进入再审程序。2014年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判决呼格吉勒图无罪。
根据上述材料,请分析:
(1)呼格吉勒图的哪些基本权利受到了侵犯?
(2)呼格吉勒图的父母是否有权提出国家赔偿申请?为什么?
(3)如果呼格吉勒图的父母提出国家赔偿申请,其宪法依据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