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1954年9月20日下午5时55分,中南海怀仁堂。当周恩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庄严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经1197名代表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全票通过。1954年宪法是新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宪法,包括序言及总纲、国家机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旗国徽首都共4章106条,在内容上充分反映了社会主义原则和人民民主原则,为我国日后的宪法修改提供了基础。
材料二:1975年1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1975年《宪法》。1975年《宪法》共30条,继承了1954年《宪法》关于国家基本制度的规定,确认了我国已进入社会主义的历史事实,并首次明确规定了我国外交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材料三:1982年12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了1982年《宪法》,保留了前三部宪法的基本格式,1982年《宪法》继承和发展了1954年《宪法》的基本原则,除序言外共138条。
材料四:1982年《宪法》通过以后至2004年,以修正案方式作过四次修改。其中,2004年宪法修正案将人权和财产权等写入《宪法》。
根据以上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我国的宪法在社会发展不同阶段的转折时期做过三次全面修改,请回答这三次修改的优缺点有哪些?
(2)我国1982年《宪法》自通过以后至2004年,又做过四次部分修改,请问这四次部分修改釆用了何种具体方式?这种方式的优缺点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