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旺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兴旺公司)于2007年lg月31日将一建筑物对外出租并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租期为3年,每年12月31日收取租金20万元。出租当日,该建筑物的成本为270万元,已计提折旧40万元,尚可使用年限为20年,公允价值为170万元。2008年12月31日,该建筑物的公允价值为183万元,2009年12月31日.该建筑物的公允价值为188万元,2010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176万元,2011年1月5日将该建筑物对外出售,收到180万元存入银行。要求:编制兴旺公司上述经济业务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