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2009年9月1日,对融资租人一条生产线(生产经营用动产)进行改良,购人一批用于改良的物料价款为100 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17 000元,原购入时所支付的运输费为1 000元,款项已通过银行支付;生产线安装时,领用本公司原材料一批,价值20 000元,购进该批原材料时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3 400元;领用本公司所生产的产品一批,成本为48 000元,计税价格50 000元,增值税税率17%,消费税税率10%,应付安装工人的工资为7 200元;生产线于2010年12月份改良完工。该生产线的剩余租赁期为10年,尚可使用年限为9年,预计到下次装修还有8年,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要求:(1)编制有关会计分录;(2)计算2011年的折旧及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