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先生以其汽车投保车损险,与某保险公司订立了保险合同。一日,方先生驾驶汽车走到山区公路的转弯处,突然对向驶来了丁某驾驶的汽车,由于丁某无证驾驶、速度过快且压道路中线行驶,导致方先生的汽车被撞毁。
问:
(1)方先生的汽车被撞毁,属于车损险合同中的保险事故吗?
(2)方先生向保险公司索赔时,保险公司能否以丁某的责任为由拒绝?为什么?
(3)如果保险公司向方先生履行了保险给付义务,保险公司可以向丁某追责吗?
依据是什么?
(4)如果方先生汽车损失价值为100万,而保险公司依据合同向方先生给付了70万,那么保险公司对丁某的损害赔偿请求权数额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