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田某与朱某为其子小田向某保险公司购买人寿保险一份,保险合同约定:投保人是田某,被保险人为小田,受益人为田某与朱某,投保险种为终身保险,保险期间为终身,保险金额为20万元,如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将按照基本保额的三倍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签订后,田某一次性全额缴纳保险费。2013年12月,被保险人小田因肺结核死亡。田某投保时在投保单告知事项中并未提及肺结核及相关病史。田某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保险公司以调查发现被保险人投保前已患此疾病为由拒绝理赔。田某与朱某为此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问题: (1)保险合同是否有效? (2)保险人是否有权解除合同?为什么? (3)该案中保险公司是否有权拒绝理赔?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