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登记地、营业地为中国)与B公司(登记地、营业地为南非开普敦)在中国上海签订了一份红酒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由B公司提供南非当地产红酒,价格为CIF上海港$1200/箱,每箱60瓶/750ml。合同约定,关于合同的各项争议,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合同签订后,A公司按合同约定委托银行开出以B公司为受益人的信用证,银行依B公司提交的提单、发票等单证向其支付了全部货款。货物抵达上海港后,A公司检验后发现,该批红酒并非南非当地产,而是B公司从第三国进口葡萄原浆冲兑而成。A公司遂以合同欺诈为由,向上海市某法院提起诉讼,要求B公司返还全部货款并赔偿因其欺诈行为给A公司造成的损害。本案中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应如何适用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