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李某和张某合伙成立的甲公司研发出治疗某种流行性疾病的药品并获得专利,授权乙公司使用该专利生产药品。甲公司所在地A市人民政府为推广使用该专利,指定本地另一家企业丙公司生产该专利药品,但甲公司不同意。中国和某邻国境内突然大面积爆发该流行性疾病。中国和该邻国均为世界贸易组织缔约方,该邻国向中国请求进口该药品。由于乙公司生产能力有限,生产规模无法满足应对中国及邻国公共健康危机的需求,丙公司申请实施该药品专利进行药品的大规模生产。中国专利行政部门拟授权丙公司实施该专利,并将其所生产的药品出口到邻国。
请问:
(1)A市人民政府可否对甲公司的发明专利实施国家计划许可?为什么?
(2)中国专利行政部门可否对甲公司的发明专利实施国家强制许可?为什么?
(3)中国专利行政部门可否授权丙公司生产该专利药品并将其出口到该邻国?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