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系广东某公司员工,从事调度工作。
2018年11月18日18时陈某在公司调度值班室上夜班,次日6时30分许,被同事发现倒在调度室三楼男卫生间内没有反应,同事赶紧送其到医院救治,四小时后抢救无效死亡。
2018年12月13日,公司向人社局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表。2019年2月28日,广东某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受陈某近亲属委托,作出《鉴定意见书》,分析说明认为“被鉴定人(陈某)原患有高血压病···其工作过长而过劳、整夜未眠及夜间寒冷或诱发其高血压症状加重,导致脑出血死亡”和鉴定意见为“评定被鉴定人陈某脑出血与工作存在因果关系”。问题:(1)陈某患病是否属于典型工伤的情形?为什么?(2)陈某是否属于视同工伤的情形?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