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影视公司拟出售其新近拍摄完成的一部电影著作权给甲公司,经评估师核算该电影制作的全部成本为800万元,其中支付给演员及创作人员的费用为300万元,制作费用为500万元,期间物价没有发生显著变化,电影创作人员及演员的创造性劳动倍加系数为3。行业的投资报酬率为15%,创作的风险系数是5%。经预测,该作品未来5年每年可获得收益600万元,尚不存在无形资产贬值。另外,根据电影发行放映中成本、广告费用等的预测,双方约定利润分成率为16.67%。经分析评估基准日无风险利率为5%,影视行业的风险报酬率确定为10%。(计算结果以“万元”为单位,计算过程中保留两位小数,保留计算过程)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评估该著作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