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2004年6月份发生的部分经济业务如下:(1)A产品月初在产品成本为7 200元,B产品无月初在产品成本。A、B两种产品本月生产费用如下:成本项目A产品(3600件)B产品(2400件)直接材料费50 400(元)31 200(元)直接人工费15 600(元)11 280(元)制造费用9 600(元)5 520(元)A、B两种产品全部生产完工并验收入库。编制完工入库产品的会计分录。(2)将本月生产的A产品2000件、B产品1500件向M公司出售,销售收入共117 500元,增值税19 975元,货款及增值税已于上月预收。编制销售产品及结转已销产品成本的会计分录。〔A、B产品成本资料见资料(1)〕(3)本月共发生主营业务收入120 000元,主营业务成本82 000元,财务费用475元,营业费用2 000元,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125元,营业外支出1 000元,营业外收入5 600元,应纳税所得额与本月利润总额一致。按33%的所得税税率计算本月应缴所得税并编制应交所得税的会计分录(“库存商品”、“生产成本”账户开设明细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