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某企业2004年12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1)用银行存款一次性支付2005年上半年租入办公用房租金60 000元。(2)购入不需安装的新设备一台,设备价值300 000元,运杂费2 000元,以转账支票支付。(3)购入A材料100吨,价款200 000元,增值税34 000元,购入B材料50吨,价款150 000元,增值税25 500元。购进A、B两种材料共发生运杂费4 500元。上述各种款项已用银行存款支付,A、B材料均已验收入库,结转入库材料采购成本(运杂费按材料重量比例分摊并列出计算过程)。(4)生产车间生产甲、乙两种产品,其中甲产品领用A材料100 000元,乙产品领用A材料150 000元。(5)销售给长城公司乙产品一批,价值600 000元,增值税102 000元,产品已发出,货款未收到。(6)收到长城公司偿还所欠货款702 000元,存入银行。(7)计提本月折旧,其中生产用固定资产折旧6 000元,企业管理部门用固定资产折旧1 000元。(8)以银行存款支付本月生产车间水电费2 000元。(9)计算分配本月应付职工工资,其中甲产品生产工人工资35 000元,乙产品生产工人工资25 000元,车间管理人员工资3 000元,企业管理人员工资7 000元。并按工资总额14%计提福利费。(10)总经理张军上月出差借款1 000元,本月报销差旅费800元,余额退回现金。(11)假定该企业本年度的净利润为550 000元,按照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按照净利润的5%计提法定公益金。向投资者分配利润250 000元(尚未支付)。要求:根据上述经济业务编制会计分录(“材料采购”、“原材料”、“库存商品”、“生产成本”、“应交税金”等账户开设明细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