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果题库
法律文书写作
历年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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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尾部应写明行政处罚机关的名称、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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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就程序问题或部分实体问题,依法作出处理决定时制作的法律文书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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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对服刑改造期间的罪犯符合法定假释条件,向法院建议审核裁定时制作的法律文书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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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公证书的首部包括标题、编号、公证事项,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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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制作的行政裁定书的首部应写明标题、诉讼参加人的基本情况,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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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录具有的特点包括客观性、合法性,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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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意见书的正文应写明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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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民事调解书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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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拟写一份民事起诉状。刘X山与汪X东系邻居,汪X东的家居住在刘X山家的楼上。20XX年X月初,汪X东欲对自家住房进行装修。为此,汪X东与XX装修公司签订了房屋装修合同。随后,施工队进场开始装修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刘X山几次因为施工噪声扰民、楼板渗漏水等问题找汪X东要求解决。然而,汪X东对此毫不在意,反而让刘X山直接与装修施工队交涉。20XX年X月XX日晚11时许,已经睡下的刘X山被滴水声惊醒。起身查看时,发现客厅天花板有水从楼上渗漏,刘X山慌忙叫起家人拿来脸盆接水。很快,天花板多处大面积被水浸泡,不断有漏水流下,房屋四壁也有大量漏水顺着墙壁流淌下来。刘X山家人急忙上楼找汪X东交涉,但汪X东家中无人。刘X山遂联系物业管理人员,请求关闭楼栋供水闸门,值班人员答复需待第二天上班后才能派人处理。无奈之下,刘X山急忙拨打110电话报警。公安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查看漏水的情况后,同意刘X山联系开锁公司派人开锁。20多分钟后,开锁师傅赶到打开了汪X东家的房门。此时,汪X东家里的地面上已有一层大约3公分深的积水。经查看,发现厨房内的水龙头接头处开裂,自来水正不断地涌出。刘X山赶忙上前关闭了汪X东家自来水管道的阀门,全家人先后忙了两个多小时才把刘、汪两家屋内的积水打扫干净。后经刘X山查验、清点屋内水淹损失情况如下:(1)天花板、墙壁过水面积约100平方米;(2)室内地板过水面积约80平方米;(3)一张双人床、两个大衣柜、一个书架遭到水泡。经XXX装修公司现场估算,经济损失约5万余元。事发4天后汪X东才露面,对刘X山称:房屋装修后自己与家人一起外出旅游,临行之前,特意嘱咐施工工人关闭室内的水、电闸门。这次漏水的原因是装修工人水龙头安装不当,接头处留有缝隙所致,自己不在现场,并非自己的故意行为所致。自家的房屋刚刚装修完毕,也被水泡了,所幸还未添置家具。因此,自己也是受害者。所以,刘X山房屋被水淹的经济损失应当直接向XX装修公司索赔。刘X山与汪X东协商索赔未果,拟通过民事诉讼解决纠纷。为此,刘X山于20XX年X月XX日以汪X东作为被告,以相邻关系纠纷为案由,向XX市XX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刘X山提出的诉讼请求如下:(1)汪X东赔偿刘X山房屋墙壁、地板、家具等损失共计56327元;(2)汪X东赔偿刘X山及妻子刘X误工损失,两人三天共计1894元;(3)汪X东负担本案各项诉讼费用。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刘X山,男,1974年4月9日出生,汉族,XX公司员工,住XX市XX区XX花园小区6号楼2单元204号。联系电话:139……身份证号码:XXXX……汪X东,男,1980年2月11日出生,汉族,XX学校教师,住XX市XX区XX花园小区6号楼2单元304号。联系电话:133……身份证号码:XXXX……。刘X山提交的证据有:(1)所住房屋的房产证;(2)房屋漏水现场视频;(3)房屋水浸受损状况照片;(4)XX花园小区物业公司出具的事发经过证明;(5)误工损失证明;(6)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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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拟写一份提请批准逮捕书。20XX年X月XX日,XX市公安局以何X斌涉嫌贩卖毒品罪,将何X斌刑事拘留。20XX年X月XX日,XX市公安局制作案件编号为X公(刑)提捕字〔20XX〕X号提请批准逮捕书,向XX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何X斌先后两次贩卖毒品的事实如下:20XX年X月X日11时许,吸毒人员张X山拨打何X斌的手机,说要买XXX元的白粉,何X斌约张X山到市北山公园西门交易。何X斌按约定时间骑自行车赶到交易地点,见到张X山后收取了张X山XXX元现金,给了张X山X包白粉。随后,何X斌与张X山各自分头离开。20XX年X月XX日下午2时许,吸毒人员刘X恩拨打何X斌的手机,要买XXX元的白粉,何X斌当即约刘X恩到市郊小清河码头接头。3时左右,何X斌打车赶到约定地点,不久刘X恩骑着摩托车赶到。两人见面后,刘X恩拿出XXX元现金交给何X斌。正当何X斌将X包白粉交给刘X恩之时,XX市公安局便衣民警迅速将刘X恩按倒在地,并扭住何X斌的手臂。何X斌挣脱民警的控制,朝南市大街方向逃跑,转入一条小巷。何X斌在小巷中被追上来的民警捕获,并在其身上搜出XX包白粉。证明何X斌犯罪事实的证据如下:证人证言,何X斌携带的毒品,送检物的实验报告书,现场勘查笔录等。本案卷宗1卷共24页。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何X斌,男,43岁,湖南人,身份证号码XXXX……高中文化,无业,住XX市X路X号。因涉嫌贩卖毒品罪于20XX年X月XX日被XX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何X斌现羁押在XX看守所。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