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
历年真题
简述公司债与公司股份的区别。
简述股票的特点。
论述破产法的基本原则。
案例:2024年9月,甲、乙、丙、丁拟发起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初步拟定的公司章程包括以下内容:(1)注册资本200万元,其中甲、乙以货币各出资50万元,在公司成立后三年内缴清;丙以其所持有的B上市公司的2万股股份出资,按当时市值作价40万元;丁以其一处房产出资(该房产因房贷已抵押给B银行,尚处于还贷期),作价60万元。(2)公司不设董事会,由甲担任董事和法定代表人;乙担任经理;公司不设监事会,由乙担任监事。(3)股东会由乙负责召集和主持。问题:(1)甲、乙的出资期限是否符合规定?说明理由。(2)丁的出资是否符合规定?说明理由。(3)乙兼任公司监事是否符合规定?说明理由。(4)股东会的召集和主持是否符合规定?说明理由。
设立公司均应制定的法律文件是
下列关于公司独立人格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我国公司设立的方式主要采取
下列关于公司资本制度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依据权利主体和权利内容的不同,可以将股权分为
下列关于股权法律性质的说法中,较符合现行《公司法》和《民法典》相关规定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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