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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阐明《对罪犯刑事判决提请处理意见书》中提请复查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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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意见书的正文部分应当写明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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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写作》教材中的要求,拟写一份提请批准逮捕书。邓中天,男,天津市人,大专文化,汉族,I975年1月30日出生,住天津市XX区XX里5号楼13门401号。邓中天出生在天津市一个工人家庭,家境一般。后来父母离异,邓中天随母亲生活,母亲工资收入不高,父亲每月给付抚养费,但是数量极少,邓中天与母亲的生活比较困难。父母的离异和生活经济状况的窘迫,使邓中天幼小的心灵蒙上了阴影,立志长大后一定要多挣钱,出人头地。在读小学、中学期间,邓中天一直表现很好,曾多次被评为三好学生。中学毕业后,邓中天考入天津市XX专科学校,在学校学习两年后毕业。1995年6月,邓中天到中国XX保险公司XX分公司人身险部实习,1996年3月,邓中天被该公司录用为业务员。参加工作后,邓中天发现挣钱很辛苦,想要多:挣钱很难,有些灰心。邓中天在单位工作期间,认识了单位同事吴伟(男,35岁,汉族),两人关系密切,在交往过程中,邓中天经常去吴伟家作客,发现吴伟家里很有钱。2000年12月23日,邓中天趁吴伟一家出门购物之机,来到吴伟家,用事先准备的钳子和螺丝刀撬开吴伟在天津市XX区XX路XX号5楼210号住房的门锁,窃取了吴伟存放于卧室写字台抽屉内的人民币现金15,000元,美元1000元,人民币活期存折一个(户名吴伟,账号XXXXXX,金额15,000元),定期存单一张(户名吴伟,账号XXXXXX,金额50,000元),折合人民币共计88,000余元。邓中天窃得上述款项后,用于吃饭、娱乐消费等,共挥霍赃款18,400余元。其余赃款在邓中天被拘留后全部追回。案发当天,吴伟家的邻居李亮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侦查人员赶赴现场,当场制作了报案笔录,勘查了现场,并于2000年12月23日决定对案件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听取了失主吴伟的陈述,认为邓中天有重大犯罪嫌疑。2001年X月X日,天津市XX公安局拘留了邓中天。邓中天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邓中天的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的规定,涉嫌盗窃罪。2001年X月X日,天津市XX公安局制作第11号提请批准逮捕书递交天津市XX人民检察院,对邓中夫提请批准逮捕。附: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1)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2)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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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责令改正通知书的具体写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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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刑事上诉状的概念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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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裁判文书是如何进行分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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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审民事判决书事实部分应当写明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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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写作》教材中的要求,拟写一份呈请拘留报告书。2000年以来,郑宏霞与本村村民苏光山同在本乡民营企业大华毛巾厂上班,关系暧昧,先是公休时经常一起下馆子吃饭,到舞厅蹦迪,后发展到趁郑宏霞之夫张秀良不在家之机多次发生性关系,为了达到长期共同生活的目的,经密谋,由苏光山从乡农药店买回一瓶甲胺磷剧毒农药交给郑宏霞,郑宏霞于2005年4月6日吃晚饭时趁停电点蜡烛之机将该农药投入其夫饭碗中,致使其夫中毒身亡。事发后,郑宏霞和苏光山将张秀良的尸体装入麻袋于当晚11时许投入村南河中而一起潜逃,2005年5月25日被河南警方在郑州火车站抓获,同日移交给案发地公安机关。经审讯,郑宏霞和苏光山供认了以上犯罪事实。以上事实有剩余农药、尸检报告为证。办案单位河北省宁晋县公安局刑警队,办案人郑子林、王标,呈请拘留报告书的制作时间是2005年5月26日。郑宏霞,女,36岁,汉族,小学文化,河北省宁晋县人,农民,现住宁晋县小孙庄乡小店村。简历:1976年—1983年在宁晋县小店村小学上学,之后失学在家,1999年起在大华毛巾厂上班。苏光山,男,24岁,汉族,初中毕业,河北省宁晋县人,农民,现住宁晋县小孙庄乡小店村。简历:1988年—1994年在宁晋县小店村小学上学,1994年—1997年在宁晋县小孙庄中学读初中,1999年起在大华毛巾厂上班。附:1.我国《刑法》第232条规笔,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1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犯罪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1)正在准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现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者住所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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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检察建议书中哪些方面需要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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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语言表述有哪些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