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4年1月1日,乙公司为规避所持有存货M公允价值变动风险,与某金融机构签订了一项衍生金融工具合同(即衍生金融工具C),并将其指定为20×4年上半年存货M价格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的套期。衍生金融工具C的标的资产与被套期项目存货M在数量、质量、价格变动和产地方面相同。
20×4年1月1日,衍生金融工具C的公允价值为零,被套期项目(存货M)的账面价值和成本均为80000元,公允价值是85000元。20×4年6月30日,衍生金融工具C的公允价值上涨了1500元,存货M的公允价值下降了1500元。当日,乙公司以83000元的价格将存货M出售,并将衍生金融工具C结算。
乙公司采用比率分析法评价套期有效性,即通过比较衍生金融工具C和存货M的公允价值变动评价套期有效性。乙公司预期该套期完全有效。
假定不考虑衍生金融工具的时间价值、商品销售的相关税费及其他因素。要求:做出乙公司相关的账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