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玩具厂房,地上3层,建筑高度20m,砖混结构,厂房内的房间隔墙采用难燃性墙体,其耐火极限为0.75h。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为15000㎡,按规定沿长边平均划分防火分区。厂房与北侧一栋三层办公楼相邻,其余三面为开阔地带,办公楼的耐火等级为级,建筑高度15m,其间距为8m。
该厂房内一层北侧设有建筑面积为200㎡的独立办公区,与厂房区采用耐火极限2.00h的防火隔墙、1.00h的不燃性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通过防火隔墙上的双向弹簧门,再通过厂房区进行疏散;地上二层北侧中间设有一间建筑面积为的50㎡的机油中间仓库,与四周厂房区采用耐火极限3.00h的防火墙和耐火极限1.50h的不燃性楼板分隔,一层南侧设有一间靠外墙布置建筑面积为300㎡的喷漆间,与其他部位采用耐火极限2.00h的防火隔墙分隔;喷漆间与其他部位之间均分别设置门斗,门斗的隔墙为耐火极限2.00h的防火隔墙,喷漆间一侧门斗的门为甲级防火门,另一侧门斗的门为乙级防火门,门斗的两个门正对开设。一层车间内西侧设有通风空调机房和消防控制室,均采用乙级防火门分隔。
㈠确定该厂房的火灾危险性及其最低耐火等级,该厂房至少划分多少个防火分区。
㈡指出该厂房在平面布置上存在的问题及改正措施。
㈢指出该厂房在建筑防爆方面存在什么问题和改正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