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议拟增加注册资本,公司监事会全体七名成员坚决反对,但董事会坚持决议。于是,监事会中的三名监事联名通知全体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议。除两名股东因故未参加股东会议以外,其余股东全部参加。与会股东最终以2/3人数通过了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董事会决议。监事会认为会议的表决未达到法定人数,因而决议无效。董事会认为,监事会越权召开股东会,会后又对会议决议横加指责,纯属无理之举。
问:(1)公司董事会是否有权作岀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
(2)临时股东会的召集程序是否合法?
(3)临时股东会通过的决议是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