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企业于2009年11月受托为B企业培训一批学员,培训期为6个月,11月1日开学。双 方签订的协议注明,B企业应支付培训费总额为12 000元,分三次支付,第一次在开学时 预付;第二次在培训期中间,即2010年2月1日支付,第三次在培训结束时支付。每期支 付4 000元。B企业已在11月1日预付第一期款项。2009年12月31日,A企业得知B企业当年效益不好,经营发生困难,后两次的培训费是 否能收回,没有把握,已经发生的培训成本6 000元,估计能够得到补偿的部分为4 000元。要求:编制A企业的相关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