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某是某市制药厂的职工,受该厂委托去某限价区内收购当地农民采挖的麻黄草。收购后苏某用自己的汽车将麻黄草运往所属的制药厂。在运输途中,被该县草原监理所工作人员发现,经检查,苏某并未持有采药许可证及调运、货运的合法批准手续,该县草原监理所对苏某作出没收麻黄草并处以麻黄草价款2倍的罚款处罚。苏某不服,遂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法院受理该案后,当事人双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
问题:(1)本案中被告对哪些事项承担举证责任?说明理由。
(2)本案能否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简述行政诉讼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