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毕业2年的李某去一家外企应聘,声称自己是某名牌大学法学硕士毕业,取得了司法考试资格证书,并将自己的证书复印件交给了招聘人员。该公 司急需法律顾问,于是以高薪聘请李某,请其担任法律主管,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 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李某自2020年6月开始工作后,在试用期内 经常发生错误,特别是在一项合同审查中,没有对该合同的重大纰漏提出法律意见, 导致公司损失巨大。公司于2020年12月了解到,李某的司法考试证书是伪造的。
于是公司立即主张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李某不服,与公司产生劳动争议。
问题:李某所提起的劳动争议属于权利争议还是利益争议?依据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