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经营一年后,因经营效益差,股东丙提议由有经营头脑的王某替换现任公司总经理。股东乙反对,因为王某曾因犯行贿罪被判处2年监禁,现执行期满未逾2年。另外,该公司董事赵某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与朋友成立了一家合伙企业,经营与该公司相同的产品,个人获得收益10万元。股东甲对公司经营不满意,想将自己持有的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李某。 问题: (1)王某是否可以担任公司总经理,为什么? (2)董事赵某是否可以成立合伙企业与该公司竞争,为什么? (3)赵某获得的10万元收益应如何处理? (4)股东甲要将自己持有的股权转让给李某应具备什么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