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与近代旧式公文和当代公文相比较,分析《中书门下牒京兆府》的构篇特色及其优点。
中书门下牒京兆府
京兆府奏:准敕,分拆所管存留,有无名额僧尼寺院共陆拾壹所。伍拾柒所并合胜任额。数内,兴平县肆所并无额。
第一、清梵寺宜赐保宁之寺为额:
第一、西禅院宜赐净相禅院为额:
第一、志公塔院宜赐多宝之院为额:
第一、法花院宜赐惠安之院为额。
牒
奉 敕:“据分拆到先存留无名额寺院等。宜令本府,除未胜任得额外,其余诸寺院各依前项名额勒悬挂。”
牒到准 敕。故牒。
太平兴国三年四月三十日牒
中书侍郎 平章事 卢
右仆射兼门下侍郎 平章事
左仆射兼门下侍郎 平章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