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北京师范大学庞丽娟教授表示:当前我国涉及学前教育的法律法规较多,量大但却分散,缺乏一个专门的、综合的、高位的《学前教育法》。目前学前教育领域最高层次的法规就是国务院规章,即2010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当前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但该文件只有十条,容量有限,难以有法律效力。其他涉及学前教育的法律、规章毕竟是多年前的,难以适应当前的形势,而且它们本身也存在着大量的、重要的缺失、疏漏。比如对幼儿教师的社会保障、培训、职称等缺乏规定;对不同性质幼儿园的财政投入和主要经费来源缺乏明确规定;更缺乏新形势下为有效扩大资源、实现双普(普及普惠)的办园体制,特别是不同性质园的管理体制、投入体制与教师政策等的规定。
为深入贯彻十九大以来党中央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健全学前教育法律制度,根据宪法、教育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充分调研与广泛征求意见,教育部研究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草案(征求意见稿)》,2020年9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问题:试结合案例分析我国学前教育立法面临的主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