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进行了四次国家教育规划:第一次为1985年,颁布了《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主题是教育体制改革;第二次为1993年,颁布了《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主题是教育优先发展;第三次为1999年,颁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主题是推进素质教育;第四次为2010年,颁发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主题是迈向教育强国。
每一次规划的出台,均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均有纲领性文件出台;均伴随着大量的调研和讨论;都有一系列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谋划、中期或长期的国家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很多具体的部署;各级政府各个部门又能结合本地实际和需求,根据中央的规划制定本地本部门的教育发展计划与安排。我国每一次教育规划都能基本实现预期发展目标,使我国的教育事业跨上一个新的台阶。
我国教育事业实现了“两个跨越”:一是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2008年,全国小学净入学率达到99.5%,初中毛入学率达到98.5%,青壮年文盲率降低到3.58%以下;二是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发展阶段,2002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就已达到15%,2003年已达17%。
问题:试根据上述材料,分析教育规划在宏观教育管理中的作用。
(注:要求观点明确,须有较深入的分析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