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某(女)育有一子,8周岁。孩子某日放学回家后未完成作业便拿着母亲的手机出去玩耍,并将手机丢失。汪某非常气愤,遂拿起棍子对孩子进行殴打,后将孩子关到自家仓库让其反思。一个多小时后,汪某打开仓库门想放孩子出来时,发现孩子已经没有意识,遂紧急送至医院救治。医生检查后告知汪某,孩子因出血过多已经死亡。汪某随后到派出所自首。公安机关以故意杀人为由立案侦查。经调查,汪某之前对孩子口头批评较多,殴打的情形也有但是并不常见。
问题:如果你是律师,汪某委托你担任本案的辩护人,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法庭审理阶段,你可以提供哪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