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列案例材料,然后回答问题。
甲乙按2:3的比例共出资100万元注册成立舌尖味道有限责任公司,甲任总经理、乙任董事长。该公司注册经营范围为餐饮服务。甲乙另有书面约定:如果交易标的超过10万元的事项,需由甲乙双方共同决定。公司成立后,乙在没有与甲协商的情形下,以舌尖味道公司的名义与某装修公司订立了标的数额为20万元的门店装修合同。该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舌尖味道有限责任公司以超过法定代表人的权限范围为理由主张合同无效同时,由于舌尖味道有限责任公司经营不善,已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
问:
(1)舌尖味道有限责任公司属于何种性质的民事主体?
(2)针对舌尖味道有限责任公司主张合同无效的理由,分析该合同的效力。
(3)如果尖味道有限责任公司的资产不足于清偿债务,甲乙是否应该用个人财产清偿?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