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某注册会计师负责对某上市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与存货监盘程序相关的部分事项如下:
(1)注册会计师根据被审计单位存货的特点、盘存制度和存货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等情况,与公司管理层讨论存货监盘计划,对存货监盘作出合理安排。
(2)注册会计师认为存货监盘的目标是检查上市公司2023年12月31日存货数量是否真实完整。
(3)实施存货监盘程序时,注册会计师关注了所有在盘点日以前入库的存货项目是否均已包括在存货盘点范围内,所有已确认为销售但尚未装运出库的商品是否均已包括在盘点范围内。
(4)因出现大雪天气,注册会计师未能按计划在2023年12月31日到达某重要存放地点实施监盘。经与管理层协商,改在2024年1月3日实施监盘,并对资产负债表日至盘点日之间的存货变动情况实施审计程序。
(5)对于存放在外地公用仓库的存货,注册会计师主要实施检查货运文件、出库记录等替代程序。
问题:上述事项中,注册会计师的观点或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