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公司2020年发生了如下部分业务:
(1)按照工资总额的标准分配工资费用,其中生产工人工资为12万元,车间管理人员工资为2万元,总部管理人员工资为3万元,销售部门人员工资为1万元,在建工程人员工资为5万元;
(2)根据所在地政府规定,按照工资总额的10. 5%计提住房公积金;
(3)下设的职工食堂维修领用原材料20万元;
(4)12月29日公司用其生产的丙产品作为福利发放给公司职工。产品的实际成本为80 000元,市场售价为90 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7%;
(5)12月31日公司进行利润结转与利润分配,税后净利润为600 000元,假 设 按当年税后净利润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5%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并宣告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股利350 000元。
要求:分别编制大江公司上述(1)至(5)项业务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