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文具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13%,2023年11月份发生的业务
如下:
(1)销售给乙商场A产品一批,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80万元;
(2)销售给丙超市B产品一批,取得含税销售额113万元;
(3)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208万元,该批原材料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
(4)将自产的一批C产品无偿赠送给供货商,该批产品对外不含税售价50万元。
要求:(1)计算甲文具厂销售A产品的销项税额;
(2)计算甲文具厂销售B产品的销项税额;
(3)计算甲文具厂购进原材料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4)计算甲文具厂将C产品无偿赠送给供货商的销项税额;
(5)计算甲文具厂2023年11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