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原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法核算,原材料单位计划成本为每公斤10元。2015年12月1日“原材料”账户借方余额100 000 ,“材料成本 差异”账户借方余额2 000元。本月发生的业务如下: (1)12月15日,购入原材料6 000公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58 800元, 增值税税额9 996元,款项己用银行存款支付,材料验收入库。 (2)12月25日,发出原材料12000公斤,用于产品生产。 要求: (1)编制购买原材料、验收入库并结转材料成本差异的会计分录; (2)编制发出原材料的会计分录: (3)计算材料成本差异率; (4)计算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 (5)编制结转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的会计分录。 (“应交税费”科目要求写明细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