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销售价款中均不含增值税。该公司2006年3月份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①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一批,成本180 000元,售价200 000元。合同约定从本月起分四个月等额收款,当月末收到第一批货款。
②委托B公司代销商品一批,成本20 000元,协议价24 000元,3月31日收到代销清单。
③赊销给C公司商品一批,成本15 000元,售价20 000元。商品已发出,但C公司提出退货,月末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
要求:(1)判断上述各项经济业务是否可以确认为三月份的销售收入;
(2)计算A公司3月份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