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11月发生部分经济业务如下:
(1)用银行存款预付购料款35000元。
(2)上述材料到达并验收入库,货款合计108000元,余款以银行存款支付。
(3)领用原材料869000元,其中生产产品耗用764000元,生产车间一般耗用102000元,行政管理部门耗用3000元。
(4)从银行取得2年期借款400000元存入银行,年利率6%,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5)计提本月短期借款利息2100元。
(6)收到投资款2800000元存入银行。
(7)赊销商品一批,售价565000元。
(8)结转上项商品销售成本260000元。
(9)购入一台自用设备,买价400000元,运费5000元,全部款项用银行存款支付。
(10)用现金支付罚款600元。
(11)计提固定资产折旧106000元,其中生产车间计提82000元,行政管理部门计提24000元。
(12)用银行存款支付本月水电费5300元,其中生产车间负担3800元,行政管理部门负担1500元。
(13)行政管理部门用现金790元购买办公用品。
(14)收到出租设备押金30000元存入银行。
(15)收到保险公司对上月仓库火灾损失的赔款35000元存入银行。
要求:根据上述经济业务编制会计分录(不考虑增值税和明细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