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2011年12月甲公司发生部分经济业务如下(不考虑增值税): (1)销售产品一批,价款500000元存入银行。 (2)购入材料500千克、单价300元/千克,货款已通过银行支付,材料未到。 (3)向银行借款800000元,期限6个月,存入银行存款账户。 (4)上述第(2)笔业务购入的原材料已到达企业并验收入库。 (5)盘亏原材料1000元,原因待查。 (6)结转本期已销产品成本200000元。 (7)用银行存款预付明年上半年租用设备的租金60000元。 (8)按规定计算本月与销售产品相关的税费5000元。 (9)结转本年实现的净利润600000元。 (10)股东会决议分配现金股利300000元,明年初支付。 要求:对上述经济业务编制会计分录(只要求写总账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