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列案例,回答问题。
2010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重庆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违背法律规定,开拆或者查看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网上聊天记录、手机短信等个人信息,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此条例引发了社会的广泛热议。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家长们有个共识:要想全面了解孩子的身心变化状态,光靠面对面的交谈是远远不够的,80%左右的家长承认曾经有过未经同意就偷看孩子隐私的经历。而且他们都赞同"孩子的隐私应该得到尊重"的看法,但这与孩子的健康成长比起来却是微不足道的。因此大多数家长在得知重庆市的这个做法后,都持怀疑态度,认为这很不切实际。一位家长说:"要不是我及时发现苗头早做处理,女儿不就陷进去了么?要是按照重庆市的这个规定,女儿的问题能及时解决吗?"
(1)请结合《儿童权利公约》的相关规定,分析家长偷看孩子日记、信件等行为是否侵犯了儿童的权利,为什么。
(2)《公约》中关于儿童受保护权的规定还有哪些?请结合案例谈谈如何平衡儿童隐私权保护与家长监护权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