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以下案例,分析我国的中小企业融资的现状,以及从美国经验中得到的启示。
案例:在美国,企业融资渠道有着明显的差异。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主要有业主及关系人的投资、创业投资、小企业投资公司、股票创业板市场、向小银行或规模较小的财务公司进行贷款等;而大企业的融资渠道则主要是向大银行贷款或在证券市场发行股票和商业票据等。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对现有金融体系的利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美国政府专门制定了《小企业法》,并建立了小企业管理局及相应的政策、法律支持系统。小企业管理局起担保作用和监管作用。实际上,小企业管理局起到了“最后贷款人”的作用,推动金融机构向小企业融资的重要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