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际惯例,在场的有关公职人员出具的证明书与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书具有同等的证明效力。这些证明书有( )。
A
航行中的船舶、航空器上的负责人,对在该船舶、航空器上公民的遗嘱、委托行为等所出具的证明书
B
在野外的勘探队、考察队队员以及其他在野外工作的组织的负责人,对其所属成员在野外工作期间的遗嘱、委托行为等所出具的证明书
C
执行剥夺自由的场所,如看守所、监狱等单位的负责人,对其管辖区内被剥夺自由人员的遗嘱、委托行为等所出具的证明书
D
部队的政治机关或军官,对其所属军职人员的遗嘱、委托行为等所出具的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