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15年“未分配利润”年初贷方余额100万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所得税率25%。甲公司2015年至2017年的有关资料如下:(1)2015年实现净利200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宣告分派现金股利150万元;(2)2016年发生亏损500万元(假设无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3)2017年实现利润总额600万元。要求:(1)编制2015年有结转本年利润和利润分配的会计分录。(盈余公积及利润分配的核算要写出明细科目)(2)编制2016年结转亏损的会计分录。(3)计算2017年应交的所得税。(4)计算2017年的可供分配利润。(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