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7年12月发生以下经济业务:(1)购入材料一批,价款为1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700元,共计11700元,以银行存款支付;(2)销售产品一批,价款为5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8500元,收到款项送存银行;(3)收购农产品以银行存款支付价款30000元;(4)以自产产品对B单位投资,该批产品的账面成本为500000元,公允价值与计税价格为600000元;(5)购入一台不需安装的机器设备,价款为9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5300元,款项已经以银行存款支付。要求:(1)根据上述经济业务编制相关的会计分录;(2)计算甲公司12月应纳增值税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