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财政总预算会计收到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报来的预算支出结算清单,有关预算单位通过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从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中支付属于一般预算支出的款项其计240000元。具体支付情况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计信息事务-专项普查活动“40 000元,“一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财政监察"60 000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税收事务-信息化建设"50 000元,"公共安全支出-法院-案件审判"50000元、“金融支出-金融部门监管-金融稽查与案件处理"40 000元。财政总预算会计经与代理银行转来的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授权交付汇总清单,以及中国人民银行转来的汇总划款凭证核对无误后,列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