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书写作
历年真题
人民法院制作的行政裁定书裁定不予立案的应当表述为()
通缉令的正文部分应当写明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简要案情、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附件以及()
监狱法律文书依据文种的不同,可以分为建议类文书、审批类文书、通知类文书、意见类文书和()
法律文书的语体风格属于()
按照证词格式的不同,公证法律文书可以分为要素式公证书和()
提请减刑建议书的正文部分包括事实根据、减刑理由、法律依据以及()
明代判词已经确立了自己独特的风格和地位,流传下来的专集是()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正文应当写明哪些内容?
简述不起诉决定书的作用。
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拟写一份第一审刑事判决书。于释怀,男,1989年3月4日出生,汉族,XX市人,XX公司员工,住XX市XX区XX路XX号,初中文化。20XX年X月XX日20时30分许,于释怀到XX市XX区XX商场旁的邮政储蓄银行XX支行的ATM柜员机存款,银行卡的卡号为:621XXX XX5100271XXXX.于释怀先后几次存入人民币,每次为300元,均遇到现金退回的情况,经多次在柜员机查询,发现账户余额相应增加。发现这一情况后,于释怀尝试从该网点旁边的农业银行跨行取款人民币2000元和1000元,获得成功,遂产生了恶意存款并窃取银行资金的念头。于释怀返回邮政儲蓄银行柜员机,连续10次存入人民币,共计3300元,又马上到附近银行柜员机跨行取款15000元,并转账5000元。之后,于释怀连续恶意存款17次,并到其他网点陆续跨行取款和转账,至20XX年X月XX日6时28分10秒,于释怀共窃取人民币9000元。邮政储蓄银行XX市XX支行工作人员发现情况后,于20XX年X月XX日联系于释怀无果后报警。20XX年X月XX日于释怀被公安机关抓获,同日被刑事拘留,X月XX日被逮捕,现羈押于XX市XX看守所。至20XX年X月XX日于释怀共退还人民币9000元。认定上述犯罪事实的证据有:于释怀的供述、现场勘验笔录、视听资料以及书证等。20XX年X月XX日,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以XX检XX刑诉[20XX]230号起诉书指控于释怀犯盗窃罪,向XX市XX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XX年X月XX日,XX市XX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由审判员王贺、李小林、张阳刚组成合议庭,刘晓担任书记员,于20XX年X月XX日公开开庭对案件进行了审理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王万里、高明出庭支持公诉,于释怀及其辩护人XX律师事务所江涛律师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XX市XX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邮政储蓄银行ATM柜员机的故障是于释怀产生犯意的前提,但不应是其产生犯意的原因。于释怀明知邮政储蓄银行的ATM柜员机已经发生故障,仍然17次故意存取款,说明其已经由意外受益的心理转变为非法占有的意图,该故意侵占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据此,20XX年X月XX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判决于释怀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判决书的案号为(20XX) X刑初字第86号。在案件审理中,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指控,于释怀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人民币90000元,數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于释怀料称,自己的行为不是盗窃,是不当得利。其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是,于释怀的行为不属于秘密窃取公私财物,不管存取款多少次,其行为都属于不当得利,不构成盗窃罪。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盜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數額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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