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书写作
历年真题
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拟写一份第二审民事判决书。 20××年×月××日,上诉人石一鸣因与被上诉人李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案,不服××市××县人民法院(20××)×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由审判长王世雄、审判员庄欣平、黄明亮依法组成合议庭,吴红兵担任书记员,对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双方当事人均到庭参加诉讼。案件审理终结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以(20××)×民终字第××号判决书作出如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法院判决认定的事实如下:20××年×月××日,李强驾驶农用三轮车自西向东行驶至×村东十字路口转弯处时,遇到左边自北向南行驶的车辆,李强随即将要向左转的三轮车掉头右转,停在十字路口,这时石一鸣无证驾驶摩托车从李强右后方自西向东行驶,与李强的三轮车发生碰撞,致伤。石一鸣住院治疗10余天,支付医药费××××元。李强垫付××元。后因损害赔偿费用问题,石一鸣于20××年×月××日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李强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总计××××元;诉讼费用由李强承担。一审法院认为:李强与石一鸣对事故的发生应当负同等责任。石一鸣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工资收入的实际情况,为此,应按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纯收入计算误工费和护理费。故依法判决如下:一、被告李强赔偿原告石一鸣各项费用总计××××元。被告李强已垫付××元,应予扣除,李强应当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石一鸣各项费用××××元。二、驳回原告石一鸣的其他诉讼请求。 石一鸣不服一审法院判决,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原判并改判。(具体理由是:一、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有误,判决被上诉人承担50%的责任与事实不符。被上诉人应承担全部责任。二、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项目赔偿计算标准过低。李强对一审法院的判决没有提出异议,认为一审法院判决正确,没有错误。 二审法院审理查明的案件事实与一审法院认定的案件事实一致。二审法院认为,李强驾驶农用三轮车在路口掉头时,疏忽大意,随意停车,致使石一鸣的摩托车与三轮车相撞,应对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50%的责任。石一鸣不仅无证驾驶摩托车,而且通过路口时未减速慢行,造成两车相撞,也应承担50%的责任。原审法院依法判决李强赔偿石一鸣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总计××××元,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程序合法。故对石一鸣的上诉请求不予支持。 20××年×月××曰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该案一审诉讼费用××元,石一鸣负担××元,李强负担××元。二审诉讼费用××元,由石一鸣负担。 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石一鸣,男,23岁,汉族,××市××县××厂工人,住××市××县××路××号。李强,男,45岁,汉族,××市××县××村村民,住××市××县××村。 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市××区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查明:20××年×月××日上午10时许,郝冰伙同××小区40余名业主,到××集团在本小区举办的房展会上,采取喊口号、拉横幅、发传单、封展位等方式,冲击××集团展销会的房屋展销台,并在××小区内游行,时间持续近两个小时之久,迫使展销会组织方将展台关闭。后郝冰又于当晚5时许,伙同拟不起诉人张明毅、王正兴、李晓栋等人,以小区业主被××集团工人打伤为由,与80余名业主一起,驾车到××市政府门前非法聚集,并悬挂标语、呼喊口号,阻塞了市政府门前的交通,造成××大街道路被诸,交通中断近3小时。 ××市××区人民检察院认为:郝冰无视国法,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鉴于郝冰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态度较好,有一定的悔罪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郝冰不起诉。 郝冰,男,19××年×月××日出生,××省××市人,身份证号码:××××,汉 族,退休职员,现居住××市××区××小区×楼×单元××号。因涉嫌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于20××年×月××日被××市公安局××分局刑事拘留,同月××日经××市××区人民检察院批准被逮捕。 认定郝冰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证据有:郝冰的供述,拟不起诉人张明毅、王正兴、李晓栋等人的供述,证人杨晓武、金正道、张平阳、吴一军、王全行、刘援朝等人的证言,××市公安分局××交通大队的情况说明,被不起诉人身份证明等。 被不起诉人郝冰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一案,由××市公安局××分局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郝冰涉嫌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于20××年×月××日移送××市××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市××区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时间是20××年×月××日,不起诉决定书的文号是×检刑不诉〔20××〕第××号。 根据法律规定,被不起诉人如果不服不起诉决定,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提出申诉。 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拟写一份不起诉决定书。
法律文书的语体风格属于( )。
正式对刑、民判决书规定统一的文书格式和写作内容的是( )。
有权发布通缉令的机关是( )。
第二审刑事裁定书中,维持原判的裁定结果应当表述为( )。
对服刑改造期间的罪犯符合法定假释条件,向法院建议审核裁定时制作的文书是提请假释建议书。该文书的制作主体是( )。
第一审民事判决书的事实部分,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当写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判决认定的( )。
被告人委托的辩护人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在法庭辩论阶段所作的系统性发言,称为( )。
公证书的签署人员应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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