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
历年真题
上海某公司与宁波某公司订立一加工承揽合同,由宁波公司承揽加工3万件牛仔裤,合同中未约定履行地点,依合同法规定,该合同履行地应在()
合同当事人互负债务,且无先后履行顺序之约定,当事人一方可在对方未履行之前,拒绝对方的履行请求,这被称为()
情势变更的前提,是合同成立后,作为该合同基础的事由发生了合同订立时不能预料的变化,而这种变化的原因是()
合同解除针对的标的是()。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其依据是()。
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数宗同种类债务,而债务人的履行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决定该履行抵充某宗或某几宗债务的现象,称之为()。
依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抵销效力的权利,称为抵销权。该权利属于()。
下列有关提存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是()。
当事人在合同中,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守约方的正确适用方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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