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原理
历年真题
从再保险的安排方式分类,再保险可以分为
“折旧”、“馈赠”虽属于经济价值的减少,但因为不是非故意的、非计划的,所以不能被称为损失。
在个人人寿保险中,被保险人可以变更,保险标的变更后保险合同终止。
在第三者责任险有效期内,倘若发生多次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经济赔偿责任,当累计赔偿金额达到保险金额时,保单效力终止。
对于合同再保险而言,凡属于再保险合同规定范围的业务,不论质量好坏,原保险人应按约定的金额或成分向再保险人进行分保,不得以质量的优劣而改变原来商定的自留额或成分。
凡根据法律或合同规定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对第三者的人身或财产的损害赔偿责任,均可作为财产保险标的。
代位追偿
农业保险
不可抗辩条款
分保佣金
«
1
2
...
67
68
69
70
71
72
73
...
113
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