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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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履行地点确定在法律上的意义。
简述合同履行期限约定不明的法律调整。
简述债权人受领迟延的含义及成立条件。
下列关于代位权性质的表述正确的是()
甲欠乙1万元借款,甲到期还不起这笔钱,乙打听到丙欠甲15000元钱。甲一直没有向丙催要,乙遂要求丙清偿甲的欠款,乙的下列行为中符合代位权行使的有关法律规定的是()
我国合同法司法解释对代位权的客体进行了必要的限制,即代位权的客体仅限于()
我国法律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其对债权人到期的债务,又不以诉讼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其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的,属于()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必要费用,受益人等如果有过错,费用应当由谁负担?()
债权人撤销权的期间为()
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清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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